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晟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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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4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晟利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鑫元晟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鑫元晟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
协议》”)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决定自
2024年9月5日起调整鑫元晟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托管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根据前述事项,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整托管费率的要点
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由0.15%调整为0.1%。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章节 《基金合同》原表述 《基金合同》修订后表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下:
H=E×0.15%÷当年天数 H=E×0.1%÷当年天数
第 十 五 部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分 基金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与税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误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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