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中邮尊佑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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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中邮尊佑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邮尊佑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29日起调低中邮尊佑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30%/年调整至0.25%/年,并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调整及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事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人及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923.84 亿元 注册资本:991.61 亿元
第十五部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基金费用与税 和支付方式 付方式
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 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的计算方法如下: 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此外,《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的相应内容一并修订。
二、上述相关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以上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的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 述 修 订 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 起 生 效 , 届 时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了解相关事宜。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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