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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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4
关于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浩泰
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 下 简 称“《基 金合同》” 或“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
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25年10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 A类基金份额: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FOF)A,014890
C类基金份额: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混合(FOF)C,014891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
在一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南方浩泰平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
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截至2025年10月2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
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
本基金进行清算。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0月24日,自2025年10月25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25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
恢复。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2025年10月25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
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
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
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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