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双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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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2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双禧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双禧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
双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
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2月22日,于2025年
2月23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双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双禧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A/C:014861/01486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2月22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
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年2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2
月22日。截至2025年2月2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上述
终止情形,本基金将根据约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
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2025年2月2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五、基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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