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7 07:17:18 股吧网页版
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1 月 2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438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21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7,594,789.9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4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第 3 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2 月 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2 月 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2025 年 12 月 3 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
务必在 2025 年 12 月 1 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25 年 12 月 1 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
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根据《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0 元(不含

10.00 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25 年 12 月 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