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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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5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目录
1、重要提示......1
1.1 重要提示......1
2、基金概况......2
2.1 基金基本情况......2
2.2 基金产品说明......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3
4、财务报告......3
4.1 资产负债表......3
4.2 清算损益表......4
4.3 报表附注......4
5、清算情况......7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8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8
6、备查文件目录......9
6.1 备查文件目录......9
6.2 存放地点......9
6.3 查阅方式......9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331 号《关于准予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中证科创创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5,494,021.6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0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月 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494,925.2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03.6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已触发《基
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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