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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07:42:12 股吧网页版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

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

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名称

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6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
公告依据

金融鑫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 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 国联金融鑫选 3 个月
基金简称 持有混合 A 持有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

013659 013660

交易代码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

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12 月 2 日,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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