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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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8
关于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博时移动互联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6 年 3 月 9 日,
投票时间自 2026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
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9 日,本基
金总份额为 34,058,144.60 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2,324,476.47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36.1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2,324,476.47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5,000 元,合计 25,000 元,由基金资产
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开会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6 年 3 月 9 日。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移动互联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8 日
公 证 书
(2026)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9986 号
申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法定代表人:张东
委托代理人:翟青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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