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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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8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管理费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及《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低上银慧尚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和C类基金
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修订自
2025年9月19日起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整至0.50%,将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由0.60%调整至0.40%。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管理费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
费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础信息,除
上述调整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就上述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次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管理费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并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
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的《基金合同》、《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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