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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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5
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5 年 1 月 15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61 号文《关于准予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04,724,374.5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4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 304,791,773.1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7,398.67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清算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2月1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概况 ......4
2.1 基金基本情况......4
2.2 基金产品说明......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4
3 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5
3.1 资产负债表......5
3.2 利润表......6
3.3 净资产变动表......7
4 清盘事项说明 ......9
4.1 基金基本情况......9
4.2 清算原因......10
4.3 清算起始日......10
4.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10
5 清算情况 ......10
5.1 清算费用......11
5.2 资产处置情况......11
5.3 负债清偿情况......11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12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12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12
6 备查文件目录 ......13
6.1 备查文件目录......13
6.2 存放地点......13
6.3 查阅方式......13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泰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诚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9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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