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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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事项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好地契合基金实际投资情况,以更科学、合理的业
绩比较基准评价创金合信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创金合信新
材料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9月12
日起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收益率×45%+中证全指一级行业
材料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45%+中证新能源产业指
数收益率×4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材料主题指
五、业绩比较基准 数收益率×45%+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45%+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数收益率×45%+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收益率× 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
4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 制,选取50只业务涉及先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无机非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 金属等基础材料以及关键战略材料等新材料领域的上市
金资产的80-95%,本基金对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 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新材料主题上市公司证
数、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分别赋 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
予45%、45%和1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中 司编制,选取新能源产业上游原材料,新能源中游生产及
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和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 设备制造,新能源下游应用、存储及交互设备、新能源汽
较好的反映了新能源与新材料行业的股票市场总体趋 车等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采用等权重加
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新材料行业股票 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标的。银行活期存款
第 十 二 部 分 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
基金的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 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
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 效。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上述指数的权
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 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
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 投资理念,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
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 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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