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同时调整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和最低赎回份额、最低持有份额限制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关于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天弘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同时调整
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和最低赎回份额、最低持有份额限制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1月19日起,天弘中证
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调整在基金销售机构及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与网上直销系统,下同)的单笔最低
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为天弘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公司旗下的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年10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20号)。《基金合同》于
2021年1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运
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同时,《基金合同》约定:“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