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1
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五月
(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2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在基金封闭运作期间
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
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直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另外,本基金也存在因特定机构投资者大规模赎回,使得基金规模过小而不能顺利开展
投资甚至清盘终止运作的可能。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
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
公开销售。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
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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