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3
新沃安鑫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沃安鑫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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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新沃安鑫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0】2788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 87 个月或自每一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87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87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
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
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 87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
日止,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原则上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
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
要求。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
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 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
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新沃安鑫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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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
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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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