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下面简称“打虚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13个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披露召开由十三部委共同出席的相关“协调机制会议”(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这则消息存在多个关键词:
其一,强调了“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这等于澄清了最近一段时间,市场中有人称“虚拟货币将合法流通”的传言是不真实的。自2025年以来,虚拟货币市场暗流涌动,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有所抬头,延伸出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这次“打虚会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
其实,这一严监管立场自2013年监管部门首次定义比特币为“虚拟商品”以来一以贯之,并在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此次只是重申,防止市场对监管态度产生误读。
其二,强调了“不具有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偿性”,这一表述是对虚拟货币法律属性的再次清晰界定。其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并非真正的货币,其法律地位与以人民币为代表的法定货币有本质区别。人民币是依据国家法律发行、具有强制流通力的唯一合法货币,而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偿性,即不被法律强制要求接受为债务清偿手段。
其三,强调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既然是非法金融活动,说明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将不被认同,也必将受到打压。事实上根据全球币价网站CoinGecko数据,2025年10月,比特币一度涨超12.6万美元,续创历史新高,此后又几次“跳水”,在11月21日暴跌逼近8.2万美元关口,引发全网巨额爆仓。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的危害性可见一斑,也一直为人诟病。
同时,人民银行还首次对“稳定币”进行定义。会议指出,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据专业人士介绍,虚拟货币天然具有“弱监管、高匿名、跨境自由流动”的属性,这使其与我国的货币主权体系产生直接冲突。多数稳定币依托公链发行,交易匿名性强、地址可随意生成,缺乏中心化KYC入口,跨链、混币、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工具进一步模糊资金流向,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依赖的交易监控和身份穿透手段失效。因此,稳定币极易被用于洗钱、非法集资、诈骗及违规跨境资金转移等行为,尤其在跨境场景下,其724小时、无国界流通的特性,可能绕过外汇管制与资本项目监管,构成系统性金融安全风险。
其实,纵观这次“打虚会议”的主题,就是重申和确认对虚拟货币的基本监管规则和监管态度,并着重提及规制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变相实现非法资金出境行为的重要性。接下来,相信强力部门会持续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要远离虚拟货币的投机炒作,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和产品,才是保护自身资金和财产安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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