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6 月 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6 月 24 日
一、重要提示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中融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71号文《关于准予中融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于2020年12月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8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4月28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
3、基金代码: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 A 代码:010367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 C 代码:010368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2 日
6、2025 年 4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3,987,480.86 份,
其中: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 A:20,075,811.70 份
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混合 C:3,911,669.16 份
7、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8、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2、债券投资策略(1)利率预期策略(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3)骑乘策略(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1)行业配置(2)个股选择(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9、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11、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国联景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4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4 月 28 日
货币资金 1,273,400.10
结算备付金 824,937.03
存出保证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