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9:07:27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年第3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通 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5 年第 3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 12月 0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香港银行

基金主代码 50102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及《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
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
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1 月 1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香港 鹏华中证香港银 鹏华中证香港
银 行 指 数 行指数(LOF)C 银 行 指 数
(LOF)A (LOF)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025 010365 025127

截止基准日下 基准日下属分 1.7043 1.9031 1.0548

属分级基金的 级基金份额净

相关指标 值(单位:人

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 43,285,793.07 336,234,529.76 4,093,214.85
级基金可供分

配 利 润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682 0.761 0.105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0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2 月 05 日(场内) 2025 年 12 月 0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场内) 2025 年 12 月 08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5 年 12 月 04 日的基
项的说明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2025 年 12 月 08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