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09:08: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启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关于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启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华瑞泰39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102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华瑞泰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瑞

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月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5月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华瑞泰39个月定开A 南华瑞泰39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278 010279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 是 是

购、赎回

注: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 约定和基金管理人 2024 年 7 月 23 日发布的《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瑞泰39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5月20日起重启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7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