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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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起增设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达到或超过一年(即 365 天)的 C 类基金份额,直销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和其他销售机构持有超过一年(含)后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0257,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669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该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1.0%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对于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其他销售机构:
对于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 365 天)的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
务费,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达到或超过一年(即 365 天)的 C 类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
售服务费,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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