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汇成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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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27
关于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汇成基金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新增委托汇成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
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汇成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010211; C 类 010212)。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7 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西环广场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funds.com
二、通过汇成基金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在汇成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
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汇成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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