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风格之后,旨在规范基金销售行为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也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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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细则围绕“风险揭示”和“基民风险承受能力匹配”,提出了不少具体办法,
不过里面有部分细节,私以为从落地效果的角度来说,还是有些挑战的。
比如说,细则明确要求将股票仓位、历史波动率、最大回撤等指标纳入基金风险等级的评定体系,并强调高仓位、高波动、大回撤的基金,其风险等级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中相应指标较低的产品。
听起来很不错,对吧?
但如果再细想一层就会发现一个客观的问题,即影响基金的股票仓位特点、波动率、最大回撤的,从来不只是产品类型本身,基金经理的能力与风格,往往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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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波动率和最大回撤?
简单说,波动率衡量的是基金净值起伏的剧烈程度,起伏越大,波动率越高,而最大回撤则体现的是基金从某个净值高点一路下跌的最大跌幅,常常出现在市场剧烈调整期,反映的是产品在大水逆环境下的抗压能力。
不同类型基金之间,由于资产配置结构的明显差异,这些风险指标具体值天然就不同。
以过去5年为例,非转债类纯债基金的年化波动率和最大回撤大多未超过2%,而同期普通股票基金的平均年化波动率达到23.02%,最大回撤高达50.02%,混合基金的平均年化波动率、最大回撤分别达到18.75%、41.82%。
然而,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基金类型的不同上,也出现在同类基金内部。
比如说近5年里,有些投资能力较强、注重估值安全边际的基金经理所管理的非主题型权益产品,年化波动率控制在15%以内、最大回撤未超过30%,而有些投资能力有待提升、风格又比较积极的基金经理所管理的非主题型权益产品,年化波动率高达30%以上,最大回撤接近70%,差距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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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假如一位稳健风格的绩优经理,与一位水平有限且风格积极的经理互相接管了对方的产品……想想都头疼。
那么请问,这只基金的历史波动率和最大回撤数据,还能真实反映现任经理的水准吗?
不能了。
所以说,细则在越来越细时,如何保持与业务实际的贴合度,也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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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特别提的一点是,作为基民,不论无论外部如何尽心尽力帮我们提示风险,我们自己始终都是自身的第一守护人。
关于投基这事,风控总是第一,收益只是第二。
在每一个投基决策前,都应该自觉去了解和理解产品的特点,以及基金经理的特点、能力与过往经历,尽全力去把握每只产品潜在的风险水平,避免做出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决策。
投基可不能把自己给整得寝食难安了,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