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两只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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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2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两只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
可比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旗下两只基金(具体名单详见下文列表)《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09月02日起,
调整旗下中加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修订基金列表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010176 中加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12202 中加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1、中加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内地消费主
题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1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调整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
益率*75%+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中加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选取“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
“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作为基准,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2、中加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20%”调整为“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收
益率*2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中加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选取“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基准,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中加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加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及/或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更新、完善表述等修订了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内容。本次《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本次就旗下两只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基金管理人及/或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更新、完善表述、《基金合同》格式调整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2、就上述调整事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09月0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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