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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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关于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A 类基金份额: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 A,010006
C 类基金份额: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 C,01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8 日。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日终,本基
金已连续 47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若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日终,本基
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起暂停本基
金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
定办理。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5 年 11 月 27 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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