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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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1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0]【986】号文注册募集,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6 年 3 月 13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一期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电话:(021)20376888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芳蕾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上述地址的收件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参见《关于汇丰晋信惠安纯债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即在 2026 年 2 月 12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仅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本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hsbcjt.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相应委托授权证明材料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规定的收件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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