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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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
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自2025年8月26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
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
管人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F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C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份额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万 0.50%
100万 ≤ M <200万 0.30%
200万 ≤ M <500万 0.15%
M ≥5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 1.50%
A、C 7天≤N<30天 0.10%
类份额
N≥30天 0%
F类份额 N<7日 1.50%
N≥7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按前一日C类、F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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