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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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决定自2025年4月23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本信息及本公司业务规则的释义,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并按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1、原基金管理费率:年费率0.30%
2、调低后的基金管理费率:年费率0.25%
二、其他修订
1、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
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2、基金管理人邮政编码由“100033”变更为“100073”。
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更名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4、基金托管人住所/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变更为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2025年4月23日生效,在该生效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内容并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
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3、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及本公司业务规则的释
义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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