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暨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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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05
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暨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发布《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转型安
排,自 2025 年 6 月 5 日(包括该日)起,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正式转型为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生效。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申购份额的“一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一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的一年对日,若一年后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对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持有的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持有期限加上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持有期限,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
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即原份额)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与原份额“一年持有期限到期日”相同。
转型生效后,本基金将继续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本基金后续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开放安排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28-999 或 021-33079999)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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