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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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3
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目录
1、重要提示 ...... 1
1.1 重要提示 ...... 1
2、基金概况 ...... 1
2.1 基金基本情况 ...... 1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2
4、财务报告 ...... 3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 3
4.2 清算损益表 ...... 4
4.3 报表附注 ...... 4
5、清算情况 ...... 6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 8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 9
6、备查文件目录 ...... 9
6.1 备查文件目录 ...... 9
6.2 存放地点 ...... 9
6.3 查阅方式 ...... 9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37 号《关于准予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999,999,000.0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3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99,999,000.00 份
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自赎回选择期届满的下一日即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
管理人不再接收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博时富通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全称 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93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6 日
最后运作日(2025 年 9 月 17,372,085.50 份
11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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