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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09:13:33 股吧网页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
2025 年 8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9 日 17:00 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11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17,372,085.50 份;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7,359,999.14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7,359,999.14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7,359,999.14 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
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7,359,999.14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9月1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
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赎回选择期安排

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在赎回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封闭期与开放期、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相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安排 1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2025 年 9
月 11 日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不可以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

1、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在赎回选择期期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2、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赎回的程序

(1)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赎回选择期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2)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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