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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6:11:09 股吧网页版
公证书电子稿(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公证书
(2026)沪东证经字第78号
申请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建)
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02
单元之175。
法定代表人:胡荣炜。
委托代理人:张鸿铭,男,1998年4月6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圆信永丰洋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月7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
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圆信永丰洋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圆信永丰沣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5年12月23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
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5
年12月24日、12月25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
为:《关于终止圆信永丰洋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圆信永丰洋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圆信永丰洋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
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
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和于2026年1月29日上午在上海
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申请人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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