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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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6
关于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中加安瑞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00893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于每份份额设定五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五年内不得赎回。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五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12月27日。若截至2025年12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自2025年12月15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5年12月28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12月2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4、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后续公告。
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
客服电话:400-00-95526
风险提示: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
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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