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07:29: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关于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
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A,008743

基金简称及代码 C类基金份额: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C,008744

E类基金份额: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债券E,021153

基金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4月25日。截至2025年5月1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
续3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5年5月3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
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
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13日起暂停本基金申
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若
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5年6月3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
的下一日(即2025年6月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
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
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
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