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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07:31:14 股吧网页版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qhlhfund.com)发布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疆

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曾以通讯

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

年11月18日17:00止,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根据计票结果,由于参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总数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条件,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查阅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1月20日

发布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和《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

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约定,第一次持有

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

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持续运

作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17:00止(送达时间

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5年6月17日

4、会议表决票将寄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第29层

联系人:张绍东

联系电话:0755-23695990

邮政编码:51805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新疆前海联合泰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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