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5
关于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券
基金主代码 00833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4日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册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9年11月25日
至2019年12月23日止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12月24日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95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7,952,686,051.19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893.71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952,686,051.199
利息结转的份额 893.711
合计 7,952,686,944.9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19.52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01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年12月24日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根据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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