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11 月 24 日起调
整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增加“4. 当本基金满足分红条件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可将上一评估周期内股利收入进行分配;”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对《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5年 11 月 24 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