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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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4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
约定,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8044;C类基金代
码:00804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投票期间为2024年8月24日起,至2024
年9月24日17:00止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并于2024年9月25日就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了计票。根据计
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
到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有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9月26日发布了《关于博远增强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公
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
基金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同一议案,即《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
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日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纸质表决票时间或本公司短信系
统收到短信表决意见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栋4301
联系人:邹莉
联系电话:(0755)29395858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月17日,于当日下午交
易时间(即15:00)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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