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五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7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五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7 月 2 日《关于核准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878 号)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
止日为 2025 年 4 月 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
审计。
目录
§1 绪言...... 5
§2 释义...... 6
§3 基金管理人......10
§4 基金托管人......21
§5 相关服务机构......23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5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6
§8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和质押......35
§9 基金的投资......36
§10 基金的业绩......51
§11 基金的财产...... 52
§12 基金资产的估值......53
§13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8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0
§15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63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64
§17 侧袋机制......70
§18 风险揭示与管理......73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7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9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1
§22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1
§23 其他应披露事项......103
§24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05
§25 备查文件......106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