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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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3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90,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66 号文准予注册,于 2019 年 12月 18 日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 年 2 月 2 日起,对本基金规模进行
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被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期间,若当日有效净申购(指当日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量减去当日有效赎回申请的总量之后的增长量)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资产净值总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 80 亿元人民币),则对该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予以确认。
2、若 T 日的有效净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超过 80 亿元
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全部或部分交易申请,或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具体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式如下:
T 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80 亿元-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赎回的
有效金额(如有))/T 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 T 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 日申购申请确
认比例
注: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 T 日提交的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
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提前结束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或暂停申购的方式以控制本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上限,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金额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以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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