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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8 09:05:09 股吧网页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降低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申购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降低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和申购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
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降低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申购费率,并相应修订《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1、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由 0.375%/年降低至 0.15%/年。

2、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率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率由 0.075%/年降低至 0.05%/年。

3、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原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50 万 1.20%

50 万≤M<200 万 0.80%

200 万≤M<500 万 0.50%

500 万≤M 1000 元/笔

Y 类基金份额降低后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 万 0.60%

100 万≤M<500 万 0.30%

500 万≤M 1000 元/笔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订,相应修订托管协议相关表述。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5 年1 月 21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8 日
附件一:《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表述

十五、基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金的费 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标准和支付方式

用与税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收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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