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11 07:44:35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或其更新等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 对华夏科技龙头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鼎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 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 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

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修订将自2020年11月12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 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基金的投资”部分的修订

(一) 明确“投资范围”中“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1、将华夏科技龙头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

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