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第十二个开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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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1
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第十二个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 2023 年 1 月 30 日发布的《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的第十二个开放期为 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自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含)
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
定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提前结束第十二个开放期,并自 2023 年 2 月 14 日起进
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 2023 年 2 月 14 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含)。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 2023 年 2 月 2 日(含该日)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含该
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提前结束第十二个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3、咨询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by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
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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