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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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0
关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
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永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
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部分产品一并更新法律文件中基金托管人信息。
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永赢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永赢中债-1-3 年政金债指数 006925
2 永赢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永赢中债-1-5 年国开债指数 009171
3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永赢创业板 007664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
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法律文件,部分产品一并更新法律文件中基金托管人信息。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修订后
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maxwealt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 有 疑 问 , 投 资 者 可 访 问 本 公 司 网 站 (www.maxwealthfund.com)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
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
附件:相关产品《基金合同》对照表
一、永赢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部分 基金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合同当事人及权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义务 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二、基金托管人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邮编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210005) 成立时间:2007 年 01 月 22 日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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