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5 15:13:53 天天基金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重要提醒】本基金4月16日-5月6日迎来第三个开放期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开基金第3个开放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5月6日,但其中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以下为公告原文,供您了解,谢谢!

————————

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416日至56日第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及转换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两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两年的对应日。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日历月不存在该日的,则为对应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9416日至202141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21416日至56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其中2021429日、430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以此类推。因此,2025416日至56日为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其中2025418日、42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单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除外。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5月6(其中2025年4月18日、4月2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共1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集英两年定开混合(OTCFUND|006345)$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