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一一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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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
一一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8年4月27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8〕7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8年6月29日正式成立运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
为更好地服务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0月30日起,在本基金现
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的个人养老金基金份额一一Y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25882),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 A类、C类基金份额不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销
售,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针对
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
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
产的安全封闭运行。 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
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
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比例限制,可与本基金其他基金份额不同。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安排应当满足《个人养老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300万元 0.9%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以豁免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也可针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费
率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Y类基金
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N≥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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