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季度,富荣福康混合实行高股息和高成长两端布局的投资策略,采取多元的投资模式。国泰海通证券排行榜数据显示,富荣福康混合A近一年业绩同类排名为前9%。该基金2025年二季报数据显示,富荣福康混合A近一年净值增长率是33.17%,超越业绩比较基准21.41%。
具体来看,该基金经理姜帆表示,策略的核心在于同时配置两类属性相反但互补的资产:一端是高股息、低波动的防御型资产(如红利股),另一端是高成长、高弹性的进攻型资产,尤其注重对于小市值股票的配置。
防御端方面,富荣福康混合聚焦稳定现金流和高分红的资产,典型代表包括红利股(如能源、银行、公用事业等)。这类资产在经济不确定性中提供安全垫,股息率普遍在7%以上。
进攻端方面,产品则是积极布局高成长赛道,如AI应用、人形机器人、固态电池、半导体国产化等。这些领域受益于技术迭代和政策支持,渗透率低但市场空间巨大,具备非线性增长潜力。在配置上尤其注重小盘股的配置价值,小盘股有很多优秀的公司,但是或许因为市值小而关注度低,容易造成市场错杀,导致其市值远低于内在价值。
总体来说,我们坚定看好这种类似于“哑铃型”的投资策略在今年的表现。
注:1. 业绩数据来源于定期报告,富荣福康混合A成立以来业绩比较基准为11.76%,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排名数据来源于国泰海通证券-基金业绩排行榜,分类标准:偏股混合型,富荣福康混合A近1年业绩同类排名35/412,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评价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
2. 富荣福康混合成立于2018年2月11日,于2021年4月19日增加存托凭证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R3中风险等级。基金经理任职期:胡长虹(2018.02.11-2018.11.26)、邓宇翔(2018.11.06-2020.10.15)、郎骋成(2020.10.15-2023.03.08)、李天翔(2023.03.08-2025.02.19)、姜帆(2025.02.13-至今)。富荣福康混合A2018年-2024年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28.54%/-13.27%、22.99%/26.39%、10.01%/20.09%、26.91%/-1.72%、-13.83%/ -14.45%、-11.06%/-6.52%、-12.05%/13.43%;富荣福康混合C2018年-2024年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28.57%/-13.27%、22.90%/26.39%、8.58%/20.09%、26.90%/-1.72%、-13.84%/ -14.45%、-11.06%/-6.52%、-12.06%/13.43%。数据来源:基金定期报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 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姜帆管理的其他同类型基金有:富荣福鑫混合、富荣福银混合。富荣福鑫混合成立于2018年2月13日,于2021年4月19日增加存托凭证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R3(中风险)。基金经理任职期:胡长虹(2018.02.13-2018.11.26)、王丹(2020.05.12-2024.04.19)、邓宇翔(2018.03.30-2024.06.24)、姜帆(2024.06.21-至今)。富荣福鑫混合A2020年-2024年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32.16%/10.38%、13.15%/2.63%、-31.61%/-4.38%、-16.50%/0.13%、-6.30%/11.08%。富荣福鑫混合C2020年-2024年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32.01%/10.38%、13.34%/2.63%、-31.66%/-4.38%、-16.59%/0.13%、-6.41%/11.08%。数据来源:定期报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荣福银混合成立于2021年6月18日,R3(中风险)。基金经理任职期:李延峥(2021.06.18-2024.01.15)、李天翔(2024.01.08-2025.02.19)、姜帆(2025.02.13-至今)。富荣福银混合A2021年-2024年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2.11%/-1.61%、-11.33%/-15.20%、-15.90%/-7.37%、8.42%/12.21%;富荣福银混合C2021年-2024年的业绩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2.32%/-1.61%、-11.68%/-15.20%、-16.24%/-7.37%、8.01%/12.21%。数据来源:定期报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基金经理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的变化并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灵活调整具体的投资策略。
风险提示:
1. 本材料中的资料、观点和预测等仅供参考,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4.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
5.基金评价结果并不表示对基金业绩未来表现的预测,也不视作投资建议。
6.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的表述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