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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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本基金由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3月20日转型而来。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
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24年7月12
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开始办理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赎回和转换业务,同时相应修改《中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自2024年7月12日起,本基金E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 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E类份额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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