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并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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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并修订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调整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750)的赎回费率,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调整情况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原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180 天≤N<365 天 0.10%
365 天≤N<730 天 0.05%
N≥730 天 0
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
限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
期限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调整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180 天≤N<365 天 0.025%
365 天≤N<730 天 0.0125%
N≥730 天 0
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
限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
期限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相关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并修订法律文件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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