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募基金的管理改革看法
对于股票型,混合型,指数型基金产品,中高风险类产品采取浮动制,
股票型混合型自发行之日起,每五年一计量,每五年的考核额度是100%涨幅,低于100%不收管理费,高于100%涨幅,原管理费1%改为3%。自发行之日起不满五年按照原有费用收费,满足五年以五年为一档考核,不足费用不收,足额管理费按照3%。
指数型基金跟踪指数,一年一考核,以上证50为例,一年涨幅20%,而基金为18%,考核合格管理费按1%收取,偏离百分之二以上,涨幅23%合格,管理费按照1.5%收取,若基金涨幅为17%距离指数20%超过3%则考核不合格不收管理费。
同时参考股权激励机制,基金管理团队在未被调离本岗位前不得清空自己管理基金的本人仓位,如果走了可以卖掉,自发行之日起基金管理团队工资收入的10%自动扣除购买自己管理的基金,这样可以与投资者互相绑定,利益共同,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度
为什么是五年一考核,一年一考核,因为要响应长投,稳投,以及上市公司能挺过5年才有增长潜力,以及周期性考量,如果基金产品一直下跌则考核不过关,基金不得收取管理费,就算基金经理离职也不得卖出被扣除的工资10%计费,这是惩戒,也是防止逃避。同时也保证了现有规模向新制度的平稳过度和完全转化,降低计算困难。
鼓励提倡每年都分红,分红率应当计算基金收益的5%以上进行分红派息,这是鼓励长投的重点,只有长期持有才能享受分红,分红必须除息,不除息投资者不愿意高位买入为提前买入者抬轿,防止投机倒把踩点分红套现。
一切出发点都是为了长投稳投,给予投资者回报,维护股市健康发展,结合实际A股和基金的需求,考量实用性稳定性,强调慢牛长牛,让投资者基金上市公司互利共赢享受业绩增长的红利才是本次基金改革的目标和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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