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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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0
关于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
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
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
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海富通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债 1-3 年农发 010262
2 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证短融 ETF 511360
3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511180
4 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府
券投资基金 债 ETF 511060
5 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海富通上清所短融债券 006481
6 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
资基金 债 ETF 511270
7 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创业板增强 005287
8 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沪深 300 增强 004512
9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511220
10 海富通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证 500 增强 519034
11 海富通中证 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海富通中证 A100 指数 162307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
关内容(详细修订情况见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
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修订后
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 ( https://www.hftfund.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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