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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09:15:36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07 号文)注册,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
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00,121,766.2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8]1522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鑫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原《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5 年 8月 1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丁瑶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田绪运、彭一帆、王璐;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为王国蓓、蔡晓晓;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陆奇、狄家璐。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081

交易代码 0040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8

3,667,915.47 份

月 12 日)基金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长期内
投资目标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
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
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
投资策略

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
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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