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07 号文)注册,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
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00,121,766.2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8]1522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鑫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10 月 24 日起生效,原《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5 年 8月 1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丁瑶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田绪运、彭一帆、王璐;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为王国蓓、蔡晓晓;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陆奇、狄家璐。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081
交易代码 0040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8
3,667,915.47 份
月 12 日)基金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长期内
投资目标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
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
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
投资策略
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
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